- 哪些人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 职务侵占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查看原文>>
- 哪些人能够构成职务侵占罪?
- 职务侵占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查看原文>>
- 侵占个人合伙的资金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 案情 尹自福、尹玲平二人在湖南省攸县一个村收集了多个小股东的资金,准备一起合伙在本县黄丰桥开煤窑。 2005 年 8 月 14 日,经他人介绍,尹玲平、尹自福、张国军三人率尹双田等人与黄丰桥麻石眼煤窑副井的原经营者肖跃勤等人谈妥以 218 万元的价格合股买该 查看原文>>
- 职务侵占罪如何防范
- 职务侵占犯罪的产生和发展与公司、企业的整体管理、运作密切相关,公司、企业只有加强自身内部的规范和管理,采取各种措施约束和控制员工的行为,并把管理工作延伸到各种经验活动中,才能从根本上防范此类犯罪的发生,减少经济损失。针对上述原因,公司、企 查看原文>>
- 职务侵占罪中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如何认定
- 正确理解和界定职务侵占罪中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也就明确了所谓职务侵占罪的特殊主体范围。大多论者认为,这里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必须是“非国有公司、企业、单位。”从我国现行的立法承认的法律拟制主体来看,概括而言, 查看原文>>
-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如何区分
- 这两种犯罪有以下几点明显的区别:(1)侵犯的客体和时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查看原文>>
- 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之间的区别
- ( 1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 2 )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 查看原文>>
-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之间的区别
- ( 1 )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 查看原文>>
- 职务侵占罪中的“本单位财物”如何认定
- 在法律属性上,“本单位财物”应当解释为不仅指本单位所有的财物,而且还应指本单位持有的财物,其具体包括:( 1 )已经在本单位的占有、管理之下,并为本单位所有的财物;( 2 )本单位虽未占有、支配,但属于本单位所有的债权;( 3 )本单位依法律规定和 查看原文>>
- 职务侵占罪中“非法占为已有”如何理解?
- “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同样为职务侵占罪的必不可少的构成要件。何为“非法”,相对于合法而言,即所实施客观方面具有社会危害性。“占为已有”的“已有”是否仅指“自己、本人”,而不能包括“其他个人”或“他人”。有这样一个案例:某公司推销员与 查看原文>>
律师文集推荐文章
- 01.16 刑事案件中,谁可以委托律师
- 01.16 夫妻一方出轨,另一方能不能要求赔偿
- 01.16 如何才能找到一个好的刑事案件律师?
- 01.16 被刑事拘留后,作为家属必须知道的几件事?
- 0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 01.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01.15 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 01.15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如何防范
- 01.15 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确定双方责任?
- 01.15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双方签字么
- 01.15 夫妻婚前共同债务认定标准
- 01.14 论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的异同
- 01.14 不可思议(三十三)——
- 01.14 无名男孩路边昏倒送医后抢救无效法院判决医
- 01.14 女艺人入室盗窃金额高达十几万 涉嫌入室盗
- 01.14 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办
- 01.14 房产买卖为什么要请律师?房产买卖律师作用
- 01.14 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程序?
- 01.14 虹口区59街坊房屋征收决定 虹府房征〔2018
- 01.13 离婚时应当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