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处理迟延承诺?
- 如何处理迟延承诺 ? 承诺如果没能在有效内送达,便使承诺成为迟延承诺或逾期承诺。迟延承诺有两种情况,其法律约束力不同,对其处理应区别对待: 一种情况是,一般迟延承诺。这种承诺不能视为有效承诺,而是一项新要约,需经原要约人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确 查看原文>>
- 承诺什么时候送达才有效?
- 承诺什么时候送达才有效 ?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如果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的,承诺必须 查看原文>>
- 在哪些情形下要约会失效?
- 在哪些情形下要约会失效 ? 要约的失效,也可以称为要约的消灭或者要约的终止,指要约丧失法律效力,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要约人不再承担接受承诺的义务,受要约人亦不再享有通过承诺使合同得以成立的权利。本条规定了要约失效的几种情形。分述如 查看原文>>
- 要约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 要约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查看原文>>
- 哪些情况要约不得撤销?
- 哪些情况要约不得撤销 ? 如果法律上对要约的撤销不做限制,允许要约人随意撤销要约,既会否定要约的法律效力,同时也会给受要约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例如:受要约人收到要约后,拒绝了同其他人做 交易的要约,如果这时要约人撤销要约,就会使另一方遭受损失 查看原文>>
- 要约的撤销与撤回有什么不同?
- 要约的撤销与撤回有什么不同 ? 要约的撤销与要约的撤回不同在于: 1、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 2、要约的撤回是使一个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要约的撤销是使一个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 查看原文>>
- 对要约内容变更的承诺该如何处理?
- 对要约内容变更的承诺该如何处理 ? 1、承诺如果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此时,不能构成承诺而应该视为新的要约。 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法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 查看原文>>
- 承诺的形式有哪些?
- 承诺的形式有哪些 ? 如果要约中明确规定承诺必须以一定方式作出,则承诺人作出承诺时,必须符合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方式。如果承诺人未以这种方式承诺,则不构成有效的承诺。 如果要约没有对承诺方式作出特别规定,但是根据当事人双方的交易习惯能够确定要约人 查看原文>>
- 承诺撤回的条件是什么?
- 承诺撤回的条件 是什么? 1、撤回承诺应以通知的形式由承诺人向要约人发出,撤回通知应明确表明撤回承诺、不愿意成立合同的意思,否则不产生撤回承诺的效力。 2、在承诺撤回通知的时间上,一般来说,由于承诺一经送达要约人就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也随之成立,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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