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约在什么时候生效?
- 要约在什么时候生效 ? 要约的生效是指要约产生法律效力,对发出要约的人产生拘束力。要约生效,要约人即受要约的拘束,不得撤回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才生效。所谓 “要约到 查看原文>>
- 要约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 要约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在商业活动和对外贸易中又称为报价、发价或发盘。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为要约人,而要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则称为受要约人。一项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查看原文>>
- 如何认定要约邀请?
- 如何认定要约邀请 ? 在当事人并未明确自己的意思表示到底是要约邀请抑或要约的情况下,认定其性质可以参考如下标准: 其一,根据法律的规定予以确定,例如《合同法》明确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为要约邀请。 其二,按照表示行 查看原文>>
- 要约邀请是指什么?
- 要约邀请是指什么 ? 要约邀请又被称之为要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可以是向特定人发出的,也可以是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的。要约邀请与要约不同,要约是一个一经承诺就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查看原文>>
- 要约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 要约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 一项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包括: (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一项要约,可以由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不管他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但是,发出要约的人必须是特定的,即人们能够确定发出要约 查看原文>>
- 要约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 要约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 要约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和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两方面。 1、要约对要约人的约束力。此种约束力又称为要约的形式约束力,是指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随意撤销或对受要约人随意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 查看原文>>
- 发生承诺迟延该怎么处理?
- 发生承诺迟延该怎么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承诺本应在承诺期限内作出,超过有效的承诺期限,要约已经失效,对于失效的要约发出承诺,不能 查看原文>>
- 承诺的方式有哪些?
- 承诺的方式有哪些 ? 如果要约中明确规定承诺必须以一定方式作出,则承诺人作出承诺时,必须符合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方式。如果承诺人未以这种方式承诺,则不构成有效的承诺。 如果要约没有对承诺方式作出特别规定,但是根据当事人双方的交易习惯能够确定要约人 查看原文>>
- 如何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 如何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 要约在商业活动和对外贸易中又称为报价,发价或者发盘。发出要约的当事人被称为要约人,而要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则被称为受要约人。 1、一项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符合这样几个条件: ( 1)要约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 查看原文>>
- 要约邀请的常见形式有哪些?
- 要约邀请的常见形式有哪些 ? 1、寄送的价目表 价目表仅指明什么商品、什么价格,并没有指明数量,对方不能以 “是”、“对”或者“同意”等肯定词语答复成立合同,自然不符合作为要约的构成要件,只能视作要约邀请。商品价目表的发送,是商品生产者或者销售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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