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些行为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 哪些行为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寻衅滋事行为,并且情节恶劣,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 查看原文>>
- 收养子女后离婚的能解除收养关系吗?
- 收养子女后离婚的能解除收养关系吗? 收养子女后养父母离婚的并不必然导致收养关系的解除。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所以即使养父母离婚,他们与养子女仍然有收养关系,除非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才能解除收养,而仅仅是离婚并不能导致 查看原文>>
- 离婚时可否协议不抚养孩子一方不付抚养费?
- 离婚时可否协议不抚养孩子一方不付抚养费? 离婚时双方可以约定不抚养孩子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在不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的前提下,对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协议解决。双方可以约定由抚养子女一方负担全部抚养费。 相关法律可参考: 《 查看原文>>
- 离婚赔偿方式存在哪两种
- 离婚赔偿方式存在哪两种 在私法领域,损害赔偿的产生是基于两个原因:或是侵权,或是违约,然而关于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法律属性是侵权责任之说,还是违约责任之说,在理论界与实务界也存在着较大的争议。 一是物质损害赔偿,二是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知识: 查看原文>>
- 离婚补偿的条件与及方式
- 离婚补偿的条件与及方式 根据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在补偿的方式上,一般要求是一次性给付,适用离婚补偿制度的条件有以下几方面: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实行的是分别财产制。 求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是因为 查看原文>>
- 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
- 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 一、损害赔偿的作用 法律规定一定数目的损害赔偿,最终目的乃是实现损害赔偿制度的作用。因此,在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时,首先应考虑到该数额是否能起到损害赔偿的作用,并以此为中心,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加以分析。损害赔偿的作用主要有 查看原文>>
- 婚姻损害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 婚姻损害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离婚损害赔偿标准需要损害赔偿数额必须达到一定的数目,否则作用难以实现,离婚损害赔偿也将成为华而不实的空谈。因此,立法者必须制定一套详细的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既要达到上述目的,又不至于损害过错方今后的生活。 目前 查看原文>>
- 人身权是否民事主体的必备权利
- 人身权是否民事主体的必备权利 人身权不能离开民事主体而存在,同样,民事主体更不能离开人身权而存在。比较而言,财产权不能离开民事主体而存在,但是,民事主体却可以离开财产权而存在。人身权对于事主体的必备性,于此表现得十分明显。 人身权中的人格与 查看原文>>
- 身体权的侵害有哪些常见的种类?
- 身体权的侵害有哪些常见的种类? 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是以身体权为侵害客体的侵权行为。侵害身体即指损害身体内部或者外部之组织,而且这种损害不破坏受害人的生理机能和身体完整,不以受害人感到肉体上之痛苦为必要。 侵害身体权有下列几种种类: (1)非法搜查 查看原文>>
- 论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 论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一、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意义 合同是最典型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通过意思表示达成的协议。我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一)合同成立的含议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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