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卖淫罪量刑标准
-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 查看原文>>
- 释商胡小林:生意场上何必焦虑
- 资料来源:《中外管理》 作者: 李靖 时间: 2012-04-16 胡小林,净空法师如是评价他: “ 我学佛 58 年了,再过两年就一甲子。 58 年我只看到一个人的成就,这个人就是北京的胡小林居士! ” 要知道,以 “ 众善奉行 ” 为准则、不断告诫自己的人本身就少之 查看原文>>
-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 3 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过 3 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两者的相 查看原文>>
- 四川省挪用资金罪的数额规定
-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2002 年 3 月 21 日第 19 次会议通过 2002 年 5 月 14 日 川高法 [2002]105 号) 三十九、挪用资金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查看原文>>
- 四川省挪用资金罪的规定
-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02年3月21日第19次会议通过2002年5月14日 川高法[2002]105号)三十九、挪用资金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 查看原文>>
- 四川省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的认定
-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2002 年 3 月 21 日第 19 次会议通过 2002 年 5 月 14 日 川高法 [2002]105 号) 三十九、挪用资金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查看原文>>
- 四川省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的认定
-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2002 年 3 月 21 日第 19 次会议通过 2002 年 5 月 14 日 川高法 [2002]105 号) 三十九、挪用资金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查看原文>>
- 如何区分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
-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在客观行为表现和主观方面有相同之处。两者的区别: ( 1 )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后者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对于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依法从 查看原文>>
- 挪用资金罪最新立案(追诉)标准
-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关于挪用资金罪立案(追诉)标准在新出台 查看原文>>
- 挪用资金罪中被挪用资金的用途认定
- 正确认定被挪用的资金的问题,区分不同类型的挪用资金行为的关键,进而在很多场合下决定着行为人的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关系到罪重罪轻的问题。 1 、如果行为人用挪用的资金归还借款的,应根据原借款的用途来认定其挪用行为的性质。具体来说,如果因个人合法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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