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些职务能构成职务侵占罪主体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前提条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职务上所具有的主管、管理或者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 这里的主管,是指虽然并不具体负责管理、经手本单位的财物,但对本单位财物的调拨、安排、使用等具有决定权。享有 查看原文>>
- 骗保行为在什么情况下构成职务侵占罪
- 根据法条规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按照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 查看原文>>
- 侵犯出资者的财产权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 犯罪客体是为我国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侵害的一定的社会关系。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其 查看原文>>
- 如何处罚职务侵占罪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
- 财产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对于各共同犯罪人定罪量刑数额如何认定处罚,理论上及司法实践中有分赃数额说、犯罪总额说和参与数额说之分。 我们认为,分赃数额说忽略了主犯的刑事责任,实践中难以施行,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人,可能起了主要作用,但是分赃数额较少或 查看原文>>
- 职务侵占罪最新立案(追诉)标准
-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关于职务侵占罪立案(追诉)标准在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有了新规定。四川刑事律 查看原文>>
- 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
- 1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单位所有的各种财物,包括有体物与无体物;已在单位控制中的财物与应归单位收入的财物。如系本单位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应以本单位财产论,也属于本罪的对象,因为这些财 查看原文>>
-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工作人员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 有学者认为,国有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国有单位公共财物的,应以贪污罪论处。因此,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非国有单位的人员。另一种观点认为,该罪主体包括国有单位的人员。因为其中经手、管理财物的劳务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可以成为 查看原文>>
- 职务侵占罪其他单位的人员认定
- “其他单位的人员”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集体单位的人员,如村民委员会委员,另一类是群众性组织的人员,如居民委员会、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等。 考虑到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在犯罪构成要件方面的联系和区别,二者的犯罪主体在某种意义上具有一定的对立性 查看原文>>
- 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
- 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 查看原文>>
- 什么是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 这两种犯罪有以下几点明显的区别: 1 、侵犯的客体和时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查看原文>>
律师文集推荐文章
- 01.16 刑事案件中,谁可以委托律师
- 01.16 夫妻一方出轨,另一方能不能要求赔偿
- 01.16 如何才能找到一个好的刑事案件律师?
- 01.16 被刑事拘留后,作为家属必须知道的几件事?
- 0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 01.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01.15 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 01.15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如何防范
- 01.15 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确定双方责任?
- 01.15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双方签字么
- 01.15 夫妻婚前共同债务认定标准
- 01.14 论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的异同
- 01.14 不可思议(三十三)——
- 01.14 无名男孩路边昏倒送医后抢救无效法院判决医
- 01.14 女艺人入室盗窃金额高达十几万 涉嫌入室盗
- 01.14 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办
- 01.14 房产买卖为什么要请律师?房产买卖律师作用
- 01.14 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程序?
- 01.14 虹口区59街坊房屋征收决定 虹府房征〔2018
- 01.13 离婚时应当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