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挪用资金会构成犯罪吗?
- 根据我国刑法释义( 2006 年第 3 版)的解释: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 查看原文>>
- 挪用资金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三个月”期间如何计算?其起算点和截止点如何确定?
- 三个月的期限应该参照刑诉法的规定计算。也就是自挪用时间的某月某日至三个月后的某日为三个月,如本月1日将公款挪用至三个月后1日、本月最后一日至三个月最后一日为一个月。 三个月的起算点应该从单位对公款失去控制开始计算,截止点为案发前归还时或案发 查看原文>>
- 挪用资金5000元,对方报案了,一般怎么处理?
-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 3 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 3 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 查看原文>>
- 挪用单位的资金,会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 根据我国刑法释义( 2006 年第 3 版)的解释: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 查看原文>>
- 哪些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
-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具体地说,它包含以下二种行为: 1 、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 查看原文>>
- 挪用公款罪
- 根据本法第 384 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 3 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 查看原文>>
- 把资金挪用了,是挪用资金罪吗?
- 根据我国刑法释义( 2006 年第 3 版)的解释: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 查看原文>>
- 什么样的行为才是挪用资金罪?
- 根据我国刑法释义(2006年第3版)的解释: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查看原文>>
- 什么样的客观表现构成挪用资金罪?
- 根据我国刑法释义( 2006 年第 3 版)的解释: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 查看原文>>
- 什么是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的标准?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出、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根据我国刑法释义( 2006 年第 3 版)的解释: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 查看原文>>
律师文集推荐文章
- 01.16 刑事案件中,谁可以委托律师
- 01.16 夫妻一方出轨,另一方能不能要求赔偿
- 01.16 如何才能找到一个好的刑事案件律师?
- 01.16 被刑事拘留后,作为家属必须知道的几件事?
- 0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 01.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01.15 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 01.15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如何防范
- 01.15 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确定双方责任?
- 01.15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双方签字么
- 01.15 夫妻婚前共同债务认定标准
- 01.14 论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的异同
- 01.14 不可思议(三十三)——
- 01.14 无名男孩路边昏倒送医后抢救无效法院判决医
- 01.14 女艺人入室盗窃金额高达十几万 涉嫌入室盗
- 01.14 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办
- 01.14 房产买卖为什么要请律师?房产买卖律师作用
- 01.14 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程序?
- 01.14 虹口区59街坊房屋征收决定 虹府房征〔2018
- 01.13 离婚时应当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