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辩护律师阅卷的界限
- 1 阅卷是获取案件情况之重要途径 阅卷是律师的特权,律师通过阅卷了解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情况。由于大部分证人不出庭作证,阅卷对律师十分重要。但按目前《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开庭审判之前,律师不能获取全部案卷材料。 2 律师在阅卷时应注意下述问题 (1) 查看原文>>
- 辩护律师费用的界限
- 1 律师工作是有偿的 收费是律师工作有偿性的标志,律师为自己向当事人所提供之服务有权取得报酬。 2 律师可以协商收费 除了一些地方性规定,目前尚无全国性关于律师收费的规范。以前司法部颁布的关于律师收费的标准因其十分不合理而被事实上废弃。刑事案件收 查看原文>>
-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界限
- 1 调查取证最具风险 调查取证是律师最重要的工作,也是最有风险的工作,近年来,许多律师因为调查取证而受到刑事指控。 2 侦查阶段律师不能调查取证 按目前《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的调查取证活动是从审查起诉阶段开始的,侦查阶段律师不能调查取证。 3 律 查看原文>>
- 辩护律师举证质证的界限
- 1 假证不能举给法庭 正如明知是假证人不能向其取证一样,明知是假证据也不能提交给法庭。如果取证时不知是假证,而质证是已知悉是假证则不能向法院提交或者及时撤回,不要把一个过失错误演变成故意违法。 2 在时限内完成举证 举证必须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时限内 查看原文>>
- 辩护律师提问的界限
- 1 提问应遵循基本规则 提问是法庭调查的重要环节,也是刑事审判的重要环节。很多证据、证人都是在提问中质证的。我国目前尚无明确细致的提问规则,参考国外的实践,以下两个基本规则应该是适用的: (1)直接询问,即向己方证人发问,应提出开放性问题,让证 查看原文>>
- 辩护律师辩护效果的界限
- 1 应首先追求好的判决结果 在任何情况下,对被告人较有利的判决结果都是刑事辩护的第一目标。辩护人应追求较好的法官判决结果,而不是较热烈的法庭听众效果,更不能为了追求轰动的法庭效果而引起法官反感。 2 辩论的基本要求 法庭辩论应以质朴、实在、说理为 查看原文>>
- 律师与委托人会谈技巧
- 1 开始会谈 会谈应当以开放式问题作为开始,比如:我能为你做些什么?我怎样才帮你解决你的问题? 或者用预测性的问题来猜测委托人是在什么法律领域有了麻烦,如:我想是你的婚姻出了问题,是吗?在开始会谈时,必须掌握两个基本原则,一个是不要顺便打断委 查看原文>>
- 律师与委托人结束会谈和会谈结束后技巧
- 律师结束会谈前,应当询问委托人是否已经将案情陈述清楚以及对解决案件的方案是否有不明白的地方。因为有的委托人因为紧张或者害羞而不愿或者忘记陈述一些事实,而这些事实往往对案件的解决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假如委托人这时告知的事实完全推翻了先前的陈述 查看原文>>
- 担保之保证
- 担保之 保证 撰稿人:王美娇 在国家法治社会的大进程中,大家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在国家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借贷变得越来越普遍。由此,再看今天的借款行为,出借人为了保证自己的借款能够及时收回往往要求借款方对借贷行为提供一个担保。 查看原文>>
- 律师刑辩语言的严谨性
- 律师语言的平和性在于律师用语应庄重得体,在事实的基础上,做到对事实的清晰描述和分析,准确引用法律规范,阐明自己的观点,不要求其辞藻的华丽,如何的幽默和煽情。这样可以避免矛盾和冲突,维护律师的良好形象。 首先,律师用语不要过分渲染和过分的夸张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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