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共同犯罪人都是实行犯,也存在主从之分吗?
- 各共同犯罪人都是实行犯,也存在主从之分 吗? 1、是从地位与角色方面分析。主犯是在毒品共同犯罪中处于支配、控制和主导地位,对共同犯罪的产生、发展过程和结果起着决定性的主要作用,影响和决定着毒品共同犯罪的进程和发展方向;而从犯仅起次要作用,一般 查看原文>>
- 如何认定为从犯?
- 如何 认定为从犯 ? 在复杂毒品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往往存在实行、组织、教唆、帮助等分工,所起作用也自然有所不同。其中,组织犯应全部认定为主犯,因其负责毒品犯罪的组织、领导、策划和指挥等环节,是毒品共同犯罪的关键人物,决定着整个毒品犯罪的 查看原文>>
- 如何把握主从犯的具体区分方法?
- 如何把握主从犯的具体区分方法 ? 首先看共同犯罪人是否有分工,如有分工,依照复杂共犯中主从犯的认定方法去认定;如没有分工,则依照简单共犯中主从犯的认定方法去认定。 查看原文>>
- 共同犯罪有哪些作用?
- 共同犯罪 有哪些 作用 ? 所谓 “主要作用”是指共同犯罪人对共同犯意的形成、共同犯罪行为的实施及共同犯罪危害结果的出现所具有的决定性作用。根据刑法中“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我们可以分别从主、客观两方面来具体说明这种决定性的作用。 (一)从主观 查看原文>>
- 认定毒品主从犯的基本标准是什么?
- 认定毒品主从犯的基本标准是 什么? 认定毒品主从犯的基本标准是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主要作用,即从主客观两方面来看,对共同故意的形成或共同行为的实施、共同结果的发生、共同犯罪的完成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受雇于他人或受他人指使实施毒品犯罪的,应根 查看原文>>
- 在毒品共同犯罪中如何认定主犯和从犯?
- 在毒品共同犯罪中 如何认定主犯和从犯? 在毒品共同犯罪中,为主出资者、毒品所有者或起意、策划、纠集、组织、雇佣、指使他人参与毒品犯罪以及其他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受雇佣、指使实施毒品犯罪的,应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实际发 查看原文>>
- 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表现?
- 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 如何表现? 要从犯意提起、具体行为分工、出资和实际分得毒赃多少以及共犯之间相互关系等方面,比较各个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 查看原文>>
- 区分主犯和从犯以什么为依据?
- 区分主犯和从犯 以什么为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 2008年12月印发的《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下称“纪要”),对毒品共同犯罪的主从犯区分规定:区分主犯和从犯,应以各共同犯罪人在毒品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根据。 查看原文>>
- 主从犯如何理解?
- 主从犯如何理解 ? (一)主犯 我国现行刑法第 26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根据这个概念,我们可以将主犯分为两种,即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以及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 查看原文>>
- 对共同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起的决定和推动作用有哪些?
- 对共同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起的决定和推动作用 有哪些? 从客观上来说,主犯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对共同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起的决定和推动作用,包括: 1、纠集共同犯罪人的行为; 2、指挥共同犯罪人的行为; 3、积极参加、实行共同犯罪的行为,这类共犯 查看原文>>
从业心得推荐文章
- 02.11 积极行使这些权利,是拆迁中获得高补偿的不
- 02.11 谨慎!征地拆迁中所谓的“高补偿”承诺可能
- 02.10 2022年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三倍?
- 02.09 法院判例:被暴力逼迫签订拆迁协议,经法院
- 02.09 法院判例:违法强拆怎能算公务?阻拦违法强
- 02.08 最高法判例:强拆后财物损毁的举证责任,老
- 02.08 征地拆迁必经程序,缺一项也是违法!
- 01.29 法院判例:《限拆决定书》作出主体不适格,
- 01.29 15天内结婚离婚23次只为多获取补偿款,以诈
- 01.27 法院判例:征地拆迁中新生儿出生,是否应该
- 01.27 被行政机关忽悠了?——最高法裁判:因行政
- 01.26 最高院案例:强拆违建也不能乱来,造成屋内
- 01.26 最高院判例:几经波折,强拆违建行为终被确
- 01.25 法院判例:老百姓陈述、申辩之权利不容侵犯
- 01.25 最高法案例:非法强拆造成屋内财产损失,老
- 01.21 征地拆迁容不得任性——镇政府作出的《限期
- 01.21 司法判例——房子被拆,究竟是强拆还是紧急
- 01.20 面对暴力征迁,律师教你该如何依法维权!
- 01.20 偷拆房子还想跑?看法院如何让行政机关依法
- 01.20 面对暴力征迁,律师教你该如何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