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口头遗嘱的实质要件是什么
- 一、口头遗嘱实质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如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 二、无效口头遗 查看原文>>
- 私刻公章犯什么罪 私刻公章罪认定与处罚
- 私刻公章犯什么罪 私刻公章罪认定与处罚 一、私刻公章犯什么罪 私刻假章并使用是私刻公章罪,在认定刻字业承制公章违反治安管理的治安案件中,要注意与伪造、变造、私刻公章罪相区别。后者不仅包括刻字行业,还包括其他有伪造、私刻或者仿造其他单位公章的单 查看原文>>
- 防止私刻和盗盖公章的措施
- 防止私刻和盗盖公章的措施 一、防止私刻公章的措施 ①提高公章的制作技术含量,制止私刻或伪造,可以采用类似人民币的防伪技术,使私刻十分不易。 ②严格控制监督公章制作单位的数量和技术设备数量,从源头上杜绝私刻行为。 ③加大打击私刻公章的力度,定罪 查看原文>>
- 如何订立口头遗嘱
- 《继承法》第17条对口头遗嘱作了严格的限制,即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据此,要订立合法有效的口头遗嘱,须注意如下几个问 查看原文>>
- 保管人发现仓储物变质时有什么义务?
- 保管人发现仓储物变质时,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如果该变质情况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情况紧急的,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相关 查看原文>>
- 仓单可以转让吗?
- 仓单可以转让。根据法律规定,转让仓单时需要存货人在仓单上背书,并且要经过保管人的签字或者盖章,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 查看原文>>
- 哪些情况构成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这里强调债权人必须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到期债权,否则不成立怠于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 相关 查看原文>>
- 哪些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 根据法律规定,在以下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1、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签订的是不定期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3、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相关法律可参考: 查看原文>>
-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指什么?
-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相关法律可参考: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查看原文>>
- 什么情况下不适合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 当合同一方当事人不按要求履行债务,对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但是有几种情形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比如需要交付的货物已经消失;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相关法律可参考: 《合同法》第 查看原文>>
时事点评推荐文章
- 11.21 业主委员会备案与其民事权利行使之关系
- 11.15 团伙敲诈勒索罪如何量刑?
- 11.09 老赖不还钱怎么办能判刑吗
- 10.30 老年人如何预防诈骗?
- 10.25 快看:民间借贷能主张“逾期利息”吗?如何
- 10.25 “父债子偿”有法律依据了!
- 10.25 终审案例:微信语音回复“收到”算不算有效
- 10.19 冤假错案发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 08.04 你扶不扶?你服不服?
- 08.03 微信公众号一篇文章获得打赏140万元,要缴
- 07.25 微信转账转错人法院判令收款者退钱
- 06.23 在婚姻方面或离婚方面怎么做好律师工作?
- 06.20 房屋登记案中如何适用善意取得
- 05.26 醉驾侧翻致弟亡积极赔偿获刑半年
- 05.24 抑郁症老人将三岁孙女抛窗外致死获刑八年
- 05.15 公司债务应该怎么清偿
- 05.04 北京市国舜律师事务所张敬辉律师说法 从婚
- 05.03 北京市国舜律师事务所筹备考察团赴雄安新区
- 04.25 《人民的名义》之大风厂股权问题
- 04.06 魏则西之后,张瑞再次因百度搜素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