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可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
- 离婚后可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 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 一、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形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 查看原文>>
- 特殊盗窃行为之司法解释
- 特殊盗窃行为之司法解释 偷亲属财物获谅解可不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盗窃文物重罚 第九条 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三级文物、二级以上文物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 查看原文>>
- 盗窃财物数额之认定方法
- 盗窃财物数额之认定方法 第四条 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二)盗窃外币的,按照盗窃时中国外汇交 查看原文>>
- 盗窃之“数额较大”予以明确
- 盗窃之“数额较大”予以明确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 查看原文>>
- 盗窃危险物质罪的犯罪构成
- 盗窃危险物质罪的犯罪构成 盗窃、抢夺危险物质罪指的是个人或合伙盗窃、抢夺危险物质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本罪的犯罪对象为危险物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危险 查看原文>>
- 盗窃、抢夺危险物品罪的刑罚
- 盗窃、抢夺危险物品罪的刑罚 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正为:“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 查看原文>>
- 盗窃罪量刑标准2014
- 盗窃罪量刑标准2014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 查看原文>>
- 盗窃罪司法解释2014
- 盗窃罪司法解释201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 查看原文>>
- 如何理解“新型盗窃犯罪”
- 如何理解“新型盗窃犯罪” (一)盗窃罪立法的衍变 我国1979年刑法对盗窃罪行为类型的规定仅限于“数额较大”,尔后,在1997年刑法典中,除了“数额较大”外,还规定了“多次盗窃”,首次突破了认为盗窃罪是数额犯的传统观点。最高法院于1998年颁行的《关于审 查看原文>>
- 盗窃物品未及时移走是否认定未遂
- 盗窃物品未及时移走是否认定未遂 具体案情: 隽某在某酒店从事电梯安装工作,某日其在工作中发现一堆室内装潢材料,遂将其中两卷墙布(经鉴定,价值5200元)盗走并藏匿于酒店楼顶处,事后隽某携带背包欲将两卷墙布装入带走,在离开该酒店途中被保安人员发现并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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