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房拆迁的类型 如何应对公房拆迁
- 公房拆迁的类型 如何应对公房拆迁 一、公房拆迁的类型 房屋拆迁主要包括城市房屋拆迁和农村房屋拆迁两种。由于二者所针对的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同,各自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因此补偿范围和标准是不同的。 城市房屋拆迁根据房屋的权属性质为分私有产权 查看原文>>
- 公司股东间签订的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 公司股东间签订的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某有限公司的甲乙两位股东在经营期间互相约定:乙负责承包经营,甲只享有每年的固定收益,不负责公司盈亏。这份承包合同是有效的。 首先,承包合同属于当事人对民事权利的处分。承包合同虽改变了公司三权分立治理结构,但 查看原文>>
- 公房拆迁补偿款的分配 公租房拆迁补偿金计算
- 公房拆迁补偿款的分配 公租房拆迁补偿金计算 一、公房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承租人(房卡上登记为承租人的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并不享有比同住人更多的权利。但有下列特殊情况: 1、可以酌情多分的: ( 查看原文>>
- 有限公司小股东可否诉讼解散公司?
- 有限公司小股东可否诉讼解散公司? 公司在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情况下,依《公司法》规定的救济途径,公司小股东可向法院单独或共同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关于公司章程对解散决议表决权限制的效力,公 查看原文>>
- 增资决议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吗?
- 增资决议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吗? 某有限责任公司由10个股东出资设立,该公司现欲扩大生产规模,董事会制订了增资方案,股东会对该方案表决时,赞成股东有7人,这7人的出资总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6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对公司 查看原文>>
- 公租房拆迁如何安置补偿 拆迁补偿的方式
- 公租房拆迁如何安置补偿 拆迁补偿的方式 一、公租房拆迁时如何安置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 查看原文>>
- 董事会决定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是否有效?
- 董事会决定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是否有效? 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由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已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的。 查看原文>>
- 房屋拆迁的形式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 房屋拆迁的形式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一、房屋拆迁的形式有哪些 房屋拆迁的形式有三种: 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 查看原文>>
- 公司停业未破产债权人可否要求股东承担债务?
- 公司停业未破产债权人可否要求股东承担债务? A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拖欠B公司贷款并已到期。现A公司已停业,虽没有可抵债的财产,但没有解散破产,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公司法》规定,A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A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查看原文>>
- 公司有权要求持股员工无条件退股吗?
- 公司有权要求持股员工无条件退股吗? 持有公司股份即成为公司股东,股东不分持有股份的多少,都享有股东的权利,公司是无权要求股东退股的,且有规定,公司一经成立,股东不得撤回、抽逃出资。所以,公司要求股东退股不合法。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 查看原文>>
时事点评推荐文章
- 04.07 欢乐谷“谢绝”自带雨衣
- 03.29 南京离婚律师吴宗涛———法帮网
- 03.19 郭美美“二进宫”,你吃的减肥药安全吗?
- 03.09 【热点关注】律师代表建议“有条件允许合法
- 02.08 求同与合作比爱情更能令婚姻长久 -------马
- 02.08 误区:公司当时注册资金1000万元是认缴制,
- 01.27 最高法:《关于对债务人利用体外公司及个人
- 01.23 半年过去也没等来退款!“无理由退房”只是
- 01.15 住宅楼里开商铺合法吗?
- 01.15 《上海市健身会员合同》赋予消费者的“花式
- 01.05 公共户或有普遍推广价值
- 12.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
- 10.13 官方发布身份证正确复印方法,一定要看,否
- 09.01 同学聚餐后驾车肇事死亡,27人全担责
- 08.21 浅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关注点
- 07.02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第55条案件
- 07.02 腾讯与“老干妈”广告费案未必“必胜客”
- 06.14 当当网不能挂失李国庆“抢走”的公章 李
- 06.11 【雷洋事件之四】玩忽职守罪精选判例
- 06.11 【雷洋事件之三】玩忽职守罪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