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对收养的子女有抚养义务吗?
- 离婚后对收养的子女仍有抚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收养成立之日起,和亲生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样,而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是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的,所以,即使养父母离婚,仍然对养子女负有抚养义务。 相关法律可 查看原文>>
- 母亲可以申请撤销子女的婚姻吗?
- 母亲不能申请撤销子女的婚姻。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因胁迫结婚的才是可撤销婚姻,而请求撤销该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 查看原文>>
- 关于公司分立的原因程序及法律后果
- 关于公司分立的原因程序及法律后果 一、公司分立 (一)公司分立的主体只能是一个公司,即只能从一个公司中分立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这里的一个公司是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一个公司,即包括了分公司从总公司中分立出来的情况,因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地 查看原文>>
- 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孩子死亡的能要回钱吗?
- 离婚时一次性支付了孩子的抚养费,之后孩子死亡的,支付抚养费一方可以要回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是指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可见离婚时一方支付的抚养费是有特定用途的,当子女死亡时,支付抚养费的对象不再存在,所以已支付的抚养费, 查看原文>>
- 离婚后才发现怀孕的还能索要抚养费吗?
- 离婚后才发现怀孕的,只要能证明该孩子是其前夫的,就可以索要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然有抚养义务,不与子女生活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即使在离婚时由于未发现怀孕而对抚养费没有约定,离婚后,才发现这一情况的,也可以向对 查看原文>>
- 公司股东的分类及公司股东的权利范围
- 公司股东的分类及公司股东的权利范围 一、公司股东分类 公司股东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做出以下分类: 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 查看原文>>
- 夫妻一方能向另一方索要扶养费吗?
- 夫妻一方能向另一方索要扶养费。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如果一方需要另一方扶养,而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向对方索要扶养费。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 查看原文>>
- 起诉后经调解离婚的还要办理离婚证吗?
- 经法院调解离婚的,不需要再办理离婚证。起诉离婚后,经法院调解离婚的,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双方并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该调解书即成为当事人双方离婚的证明,不再需要另外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查看原文>>
- 离婚一方可否委托父母行使对子女的探视权?
- 离婚后,未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委托自己的父母行使对自己子女的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该权利是基于一定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有特定性,只能由本人行使,不能委托他人行使,所以不能委托他 查看原文>>
- 婚后所获赠与房产是共同财产吗?
- 如果是子女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归谁要分情况对待,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自己孩子购买的,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的,该房产为自己孩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为孩子购买的房产,无论产权登记在哪个孩子名下,如果没有特殊约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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