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了哪些税款呢
- 有观点认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除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税关数额较大的行为。显然,该观点认为走 查看原文>>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的计算
- 2000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6 条规定:“走私货物、物品所偷逃的应缴税额,应当以走私行为案发时所适用的税则、税率、汇率和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并以海关出具的证明为准。”这就从时间和证据的形式上限 查看原文>>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与走私价额的确定
-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里,是以走私货物、物品本身的价额作为衡量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非罪的界限的。这一规定不太妥当。其原因在于,对于一般货物、物品的进出口,国家并不禁止,但国家会通过对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实行限制以保障 查看原文>>
- 单位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
- 单位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单位利益,由单位决策机构决定或者同意,并且走私的违法所得也归单位所有的行为。根据《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的意见》第 18 条的规定:“具备下列特征的,可以认定为单位走私犯罪:( 查看原文>>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放纵走私罪的认定
- 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其在犯罪构成上的区别如下:( 1 )犯罪客体不同。放纵走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的正常监管秩序,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 查看原文>>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走私特殊物品犯罪的界定
- 《刑法》除规定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外,还规定了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固体废物罪等走私特殊物品的犯罪,本罪与 查看原文>>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偷税罪的区别
- 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其他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或者已扣、已纳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偷说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行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也存在偷逃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不 查看原文>>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在实践中,大多表现为共同犯罪和单位犯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同犯罪属于一般共同犯罪。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犯需要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主观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犯,要求共同行为人主观上 查看原文>>
- 单位与个人共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件如何处理
- 《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的意见》第 17 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包括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共同走私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对共同走私所偷逃应缴税额负责。对单位和个人共同走私偷逃应缴税额为 5 万元以上不满 25 万元的,应当根据其在案件 查看原文>>
- 既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又走私其他特定物品如何处理
-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的走私对象往往是不确定的,走私什么方便就走私什么,走私什么获利大就走私什么,所以,一人既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又走私文物、淫秽物品等数种不同对象的情况并不少见。以前,由于走私罪是一个罪名,因此,无论一人走私多少种对象,都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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